协会简介
本会经民政局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是经信委。
本会的宗旨是: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团结、动员和组织广大会员,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合理用能,节约用能,为提高全社会的能效水平以及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优质服务。
本会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能源(节能)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方针,加强会员自律工作,协助政府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二)开展有关能源利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等专题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协助制定有关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各类标准。
(三)协助增强会员间和会员与其他方面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代表会员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及建议。
(四)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有关节能信息和技术进展资料,适时编辑出版有关刊物;协助会员单位培训有关节能技术、管理人才。
(五)协助会员(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规划、节能量审核以及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六)接受有关组织委托的能源科技课题论证、评估、科技成果鉴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节能管理、技术、产品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七)对企业及会员单位的节能改造和管理成果进行总结交流、组织推广;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优秀节能产品进行评估和推荐;组织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
(八)积极发展与国内、省内相关的机构和组织的关系与合作,组织开展有关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交流与合作;协助会员单位引进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支持优秀节能产品和技术走向国内外市场。
(九)定期开展评比、总结工作,对节能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应报民政局核准备案方可开展。
(十)加强本会与其它有关社会团体之间的联系,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委托的事项,开展有益于本会和会员发展的其他活动。